第375章 情节不严重?已经属于恶劣了!还不严重?重判!
第375章情节不严重?已经属于恶劣了!还不严重?重判!
刑期问题是根据所涉及到的罪名,而进行判定的一个期限
像王芳在这个案件当中,具体的刑期是看情节是否严重
是否有自首情节
是否态度端正,认罪认罚
这些都是关于刑期判定的一个条件,当然也有其的减刑条件
不过具体的,都是由法院决定是否进行采纳
当然现在已经判定了王芳的渎职犯罪事实成立
因为个人渎职原因造成了人超过20年的刑罚刑期,死缓
已经涉及到了造成了情节严重的后果
这已经成为了既定的事实
现在对于刑期的判罚,主要看王芳那边对于罪名,对于减刑有没有提出不同的看法
或者是愿不愿意认罪认罚,如实交代所有事实经过
审判台席位上
李清远目光扫过被告人和被告人委托律师席位:
“目前针对王芳的判定渎职,没有太大异议”
“现在针对情节问题,王芳是否认罪认罚?”
“或者,对于认定情节严重,被告人及被告人委托律师有没有什么其要进行阐述的?”
对于这个问题,张亮心里长呼口气
现在已经判定了有罪的事实,那么就需要做减刑的答辩
可是做减刑的答辩,王芳就需要认罪认罚
因为不进行认罪认罚,只会依照着刑法中的拒不认罪进行判决,这种判决的刑期是相对来说比较高的,
按照王芳现有的态度,认罪认罚基本上是不太现实
所以,张亮提出来了,想要与被告人进行沟通的要求
这一点也得到了审判长的同意
进入休庭
让张亮和王芳在单独的室内进行沟通
在沟通时,王芳单独面对着张亮,声音中透满了不悦,直接质问:
“张律师,先前不是跟说控告做无罪辩护,有很大几率能够辩护成功吗?”
“可是现在呢?”
“现在的结果是什么?”
“现在的结果是审判长直接判定有罪,渎职,有逼迫的行为”
“这和当初的承诺可完全不一样,如果这样的话,那完全可以去律协告伱,去司法局告!”
“坐牢多判一点时间,没什么关系,但是真的要去控告,以现在这个热度,的前途可就没了”
王芳直接摆烂,开口质问
也完全不担心张亮会在庭审上给她下套或者是做什么不利于她的行为
对于王芳的这些话
张亮知道王芳的性格就是这样,心理也早有准备,没有太过在意,但声音中还是带着一丝的不满:
“当初说的是有很大几率辩护成功无罪”
“可是现在的情况是什么?是法院已经判定了渎职!”
“判定渎职,那么咱们就要从另一方面出发,现在要么认罪认罚,争取一下从轻进行判决”
“要么坚决不认罪,法院方面从重进行判决”
“但是想要进行二审的上诉是比较困难的一件事情”
“这个问题是非常严肃的问题,希望委托人能够好好的考虑一下”
不知道是不是在执法单位呆了太长时间,审理过太多的案子,王芳的性格即使到了这种情况下,还非常的强硬
“难道就没有什么其办法了吗?当初承诺说这个案子可以判决无罪呢?”
“现在又让认罪认罚,说的这些不矛盾吗?”
“心理上还是接受不了这些”
对于王芳拒不接受认罪认罚,张亮在这时候也来了脾气
“现在已经陈述的非常清楚了,现在的情况是法院已经判定了,和没有任何关系,已经尽力了!”
“尽力了,明白吗?”
“之前说的有可能是基于直接证据来进行判断的,可是现在法院认为证据链完整”
“法院判定证据链完整是出于什么?是出于真的做过这种事情了,做没做过这种事情,心里不清楚?”
“也在尽力的为进行开脱,可是现场的情况也看到了,审判长驳回了的陈述”
“如果觉得在这场庭审上有什么让做的不满的地方,现在就可以直接在庭审上结束的委托!”
“咱们直接好聚好散,后面想举报,或者是想见投诉到律协司法局都随的便”
见到张亮如此强硬的态度,王芳的气势弱了几分
“那说现在应该怎么办吧,听的意见”
听到王芳这么说,张亮紧皱的眉头,这才缓缓舒展开来,只不过语气中还是有着一丝的不耐烦:
“认罪认罚吧”
“刑期方面,主要还是在法庭陈述和自己的主观方面”
“情不情节严重,需要看审判长的判定,只要能够说服审判长,那么就可以从轻进行谅解”
说完后
同时心里也在默念,这个委托接的,可是真不舒心
但是,怎么说呢,作为律师,还是有着职业精神的
再怎么说也要为自己的委托人去考虑相关的法律利益
不过王芳在听到张亮的建议后脸色稍微变了变:“难道就没其办法了吗?”
“认罪认罚是不是有点不太好?”
看到张亮默不作声,王芳无奈之下,只能点了点头:“好,那听的,认罪认罚!”
沟通结束
重新回到了审判场内
庭审继续
这一次面对审判长的询问,是否认罪认罚,王芳非常的配合
在面对审判长的问话时,王芳开口:“审判长,认罪认罚”
“当初是有逼迫徐兴旺认罪的情况,但是们并没有想到法院会给出那么严重的判罚结果”
“徐兴旺判罚的很重,也没有料想到”
“这是没有考虑到的,在这件事情上的确是做错了,但是想说的是”
“这么做是有原因的.…”
“.….”
李清远在王芳进行陈述的时候将其打断
“好了.…剩下的就不要再说了”
对于王芳想要表述的情况,李清远知道她想要陈述什么无非就是上面给的压力大,她迫不得已才做出这种行为
可是上面给的压力大归压力大,她做出这种行为,是她的选择
这是在庭审直播,虽然说监察审查都已经调查完成
但是这种时候为了避免王芳扩大这件事情的影响力,还是要阻止其进行陈述
王芳也清楚,李清远为什么叫停了她的陈述,面对叫停,王芳没有选择继续陈述
李清远整理了一下材料后,又询问了一下被告委托律师:
“被告委托律师,还有什么其要陈述的吗?”
“有的,审判长”
张亮点头,
“刚才方当事人已经认罪认罚了,但是从主观方面方还是想要进行一定的表述”
“那就是在这个案子当中,在当时所有犯罪嫌疑都锁定在徐兴旺身上,从主观上,王芳可能偏向于徐兴旺有罪而进行的渎职”
“而不是出自于明知而为之的主观故意”
“从这一点上,希望审判上能够考虑到这些进行轻判”
“方认为合理的刑期是判方缓刑”
缓刑?
苏白听到这一关于刑期的判定后,笑了笑
怎么可能判缓刑!
徐兴旺当初被判的可是死缓!
再说了,张亮的这一番陈述是完全不基于事实进行陈述了
为什么这么讲?
因为在先前的表述中,以及客观事实的认定当中已经非常清晰,非常清楚的认定了
在王芳没有接手这个案子之前,检方和执法部门是准备撤销掉,对徐兴旺的控诉的
为什么撤销?当然是因为证据不足而撤销了
难道说当时的执法人员和检方对于这个案子没有着详细的认知吗?
肯定有!
当时的工作人员确认了徐兴旺无罪之后,准备进行撤销控告
那为什么王芳又对徐兴旺提起了控告,然后就进行了一番的逼迫行为?
原因在什么?
原因在于,只有当时徐兴旺一名犯罪嫌疑人
没有其犯罪嫌疑人
王芳就算知道徐兴旺不是犯罪嫌疑人,也要当做徐兴旺是犯罪嫌疑人
毕竟抛开了徐兴旺以后没有了其犯罪嫌疑人员,这个案子该怎么破?
在这种情况下,对徐兴旺实行的逼迫,肯定是在主观上行使着,明知道徐兴旺不是犯罪嫌疑人,还故意将其认作为犯罪嫌疑人的故意行为
不是明知而为之?
怎么可能不是明知而为之!
对张亮要求判缓,苏白举手示意:
“审判长,方并不能够认同被告方的观点”
“因为根据客观的事实以及相关的情况,很明显,王芳在处理徐兴旺这个案件当中知道有嫌疑,知道有漏洞,也清楚徐兴旺不是犯罪人员”
“依旧选择针对徐兴旺进行逼供的行为”
“无论是指证现场,还是描述案发经过,这些都可以依靠徐兴旺自己的认罪认罚进行交代”
“徐兴旺交不交代的出来,难道王芳不清楚吗?”
“在这个过程中,王芳非常清楚徐兴旺交代不出来具体的详细犯罪经过”
“为什么交代不出来?是因为徐兴旺根本就不是犯罪人员!”
“这一点王芳非常清楚!”
“那么对于徐兴旺的控告和判罪,无论是在程序上还是在情理上都不符合控告条件”
“那么王芳为什么要在明知道不符合控告条件的情况下,继续选择控告?”
“她的主观故意表现是什么?”
“她的主观表现,就是为了破案进行的明知道是冤枉了徐兴旺而继续控告下去的做法”
“也就是说!”
“她心里清楚,徐兴旺是被冤枉,可是依旧选择让徐兴旺坐牢承担这起入室抢劫杀人案的后果”
“这涉及到的情节已经达到了非常严重的程度!”
“而不是被告人委托律师所陈述的那种,情节较轻”
“所以方认为,对于王芳的行为应当予以重判!”
苏白陈述的非常清楚,说白了
王芳的做法是什么?
做法就是在找不到真正的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干脆随机挑选一名具有犯罪嫌疑的人员承担后果
满足其升职加薪和达到破案率
这才是王芳100%破案率的真相!
这种情况不应该重判吗?
必须应该!
面对苏白的陈述,张亮还想反驳些什么
但是苏凡没有给其反驳的机会
客观的事实和证据摆在面前,还有什么好反驳的,只需要看当时的情况不就好了?
苏白直接向何议庭请求王芳的同事,作为证人来证实当时的情况,是不是和刚才陈述的一样
是否在当初告知了王芳,徐兴旺摆脱了犯罪嫌疑的情况
在得到了王芳同事的准确回答,告知了王芳,徐兴旺当时已经摆脱了犯罪嫌疑人的情况
王芳依旧选择对于徐兴旺进行提审时
听完证人的口供,张亮没有再继续反驳
这种情况已经属于什么.…已经属于铁证如山
就算是在庭审上再怎么进行反驳,也不可能驳回这种铁定的事实
审判台席位上,面对这一观点的争论
李清远敲响法槌:“关于控告人委托律师和被告人委托律师的意见,合议庭已经听取”
“判定情节是否严重,有关于刑期问题,何议庭还需要再进行进一步的商讨”
“现在休庭”
“休庭结束进入法庭陈述陈述完毕,当庭宣布判决结果”
“请各方做好法庭陈述准备”
咚咚,法槌落下,进入休庭
听到法槌落下的声音,苏白轻呼口气,微微抬头看向被告人和被告人,委托律师席位
此时的王芳,心里总有一种不太妙的预感
说实话…
刚才苏白了,陈述完全还原了她当时的心理
她当时是就想着结案,提高自己的破案率,早点完成任务
在知道徐兴旺可能不是犯罪人的时候,使用了点手段让徐兴旺进去了
可是.…
怎么说呢,她当时也是脑袋一糊涂
现在苏白直接在庭审上提起了这件事情
这让王芳心里有一种隐隐不安的感觉
说不好是什么感觉,但就是感觉到不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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