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二章
出门不看黄历这个习惯很不好,得改
唐挽醒来时不知已过了多久,手脚被绑着,眼睛也被蒙着倒是没有被堵住嘴不过想,对方既然敢不堵她的嘴,那就应该不怕她呼救左右呼救无用,索性也就省省力气
脚步声越来越近,继而眼睛上的布被挑开,火光照得眼前一亮唐挽眨了眨模糊的眼睛,才发现自己置身于一座普通的民房中房间不大,正中一张桌子,围着桌子是四把长条凳她就坐在一张凳子上,对面油灯下,是一个女人
女子看上去二十来岁的光景,眉目生得还算秀美,皮肤黝黑,穿着一身劲装,背后还背着一把大环刀女子身后站着四个壮汉,那长相,可谓魑魅魍魉,不敢恭维
这是遇见劫匪了
山有山匪,水有水贼
本朝皇帝奉行藏富于国的政策,各种杂税名目繁多,国库府库充盈,但老百姓的日子却并不好过
匪寇这个行当,虽然不稳定,胜在无本万利,还不用交税,因此每逢个天灾人祸,总有人拎着把猎刀就上山落了草但们也生不起什么大风浪,毕竟大多数人的日子还算过得去,大庸朝的子民们只要锅里还有明天的粮食,就断不会造反的
因此这些土匪也并没有对朝廷的长治久安造成什么影响们全靠打劫过路的商旅过活,只劫财,不害命有的时候闹得太凶了,官府就出来管一管,平时的小打小闹官府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长此以往官匪之间也形成了一种诡异的和谐有一些大土匪甚至洗白做起了镖局的生意,协助官府保一方平安
所以唐挽此时看见这群土匪,反而安了心只要她亮明自己朝廷命官的身份,这群小土匪保准恭恭敬敬把送回去
那女匪自从唐挽摘下眼罩后,就一直目不转睛地盯着她那眼神,就好像一个饿极了的人看着一碗香喷喷的白米饭她身后的魑魅魍魉也直勾勾地盯着唐挽唐挽被看得有点心虚,于是决定先发制人:“大胆小贼,可知是谁?”
那女贼的双眼瞬间亮了,对身后人道:“说话了说话了!”
唐挽一愣,可不是说话了么,至于这么大惊小怪的么,难不成后面那四个是聋子么?
女贼清了清嗓子,用她自以为最合适的声音说道:“是谁呀?”
呵,果然还不知道的身份
“乃是金科探花郎,朝廷任命的苏州府同知!”
唐挽自觉这番话说得颇有威严那女贼果然也露出了钦佩的神色:“真的啊?大人以何为证啊?”
竟然还怀疑她的身份!唐挽道:“随身的包袱里有官薄,将绳子解开,拿给看”
话音刚落,只见白光一闪,女贼的大环刀已回到背后,唐挽手腕上的绳子方才滑落下来
唐挽不禁咽了口口水:好快的刀!
女贼双手托腮,含笑望着她唐挽只觉得这笑容甚温柔,甚诡异
随身的小包袱就放在桌上,唐挽倒有些惊讶们竟然没有拿走她将红锦封面的官薄取出,递给女匪,道:“是真是假,一看便知”
女匪将官薄看了好几遍,脸色几番变换,最后双眼冒光,对身后人道:“正七品哎!是不是很大的官?”
魑魅魍魉其中一人答道:“除了知府老爷,应该就是这个大了寨主何不去找问渠先生问问?”
“哎!大不大的,就是了!真没想到,官人这么年轻,学问就这么好,长得还这么好看官品么,以后还会升的”女匪望着唐挽,一双眼要柔出水来
唐挽有点害怕了,怎么感觉那么不对呢?
“们……到底要干嘛?”
女匪望着,脸颊飞上两片霞红——以她的肤色来说,脸红还能被看出来,应该是红得很严重了她粲然一笑,对身后人道:“柱子叔,和官人说吧先走了”说完转身便往外去,走到门口,又停下脚步,含羞回首:“可别吓着”
唐挽这会儿是真害怕了
四个大汉走了三个,还剩一个剩下的这个龙眼虎鼻,一脸的大胡子,一身腱子肉,放在土匪堆里也是顶顶不好惹的那一个
双眼直勾勾盯着唐挽,将手中板斧往桌上一拍唐挽饶是提醒自己要保持君子的风度,也还是被吓得跳了一跳
心中默念:威武不能屈,威武不能屈,威武不能屈……
叫柱子的大汉在桌前坐下,粗声问道:“姑爷!家里可还有什么人啊?”
等等……什么姑爷?!
“土……英雄为何做此称呼?”
“与家寨主早有婚约,自然是姑爷”
这是唐挽这辈子听过最匪夷所思的事:“不可能!与家寨主素未谋面!肯定是搞错了!”
柱子咧嘴一笑:“早料到们这些读书人不靠谱!自己写的婚书,看还敢抵赖!”
说着,从怀中掏出一张纸,拍在桌上唐挽将纸拿起来读了一读,果然是张婚书,上面的名字也果然是唐挽,但却不是她
“英雄请看,”唐挽将纸靠近灯烛,道,“这封婚书,的确是唐挽写的不假,可这个唐挽并非在下!这个唐挽是浔阳府人,在下是柳州府人英雄不信可以拿的官薄比对比对只是同名而已,搞错了!”
那柱子本是个土匪,哪里认字?看着密密麻麻的小纸片直头疼认定了这个读书人在耍花花肠子,大喝一声:“放屁!敢不认账,老子砍了!”说着竟把板斧舞了起来,哐啷一声将桌子劈成两半
唐挽是文人,哪里见过这种阵仗,感觉那板斧下一刻就要劈到自己身上,吓得高声道:“讲不讲理啊!自己看看啊!白纸黑字还能骗?!”
“老子不认字!”
“那找个认字的来看看啊!”唐挽坐在地上,眼里含着两包泪,“家寨主可不让吓着,现在可吓着了跟说!”
柱子拎着板斧瞪着唐挽,好像要将生吞活剥一般瞪了一会儿,转身打开门,对外面吼道:“问渠先生回来了没有!”
“刚回来了”
“叫……请过来!”
“是,二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