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师,我有一个异世界

关于“搞导弹不如卖茶叶蛋”是否合理

在论坛注意到有读者对96年工资标准有疑议,认为“搞导弹的不如卖茶叶蛋的”太夸张给大家贴几张工资表,是一个地级市的,沿海城市,效益很好的一个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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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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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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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父是转业军官,习惯把工资记在小本子上,去翻出来了

1992年5月,工资改革前在部队正营,小本子上:应发243元,实发243元;

1996年10月,转业地方前在部队任正团职军官,应发807元,实发807元;

1992年至2005年这13年,是人生由青年向中年迈进的时代,承担培养培养子女、赡养老人以及参加各项活动的重担,可以说工资就是的第二生命

说在花钱上有三个较深的印象:一是1992年,那时部队是月底发工资,曾出现过20号以后“断档”的现象;

二是2000年前,有时感到手头紧参加一些战友、朋友家中的红白喜事,尽管当时上礼只有50元钱,如果一个月遇上一两次的话,就要和婶婶商量月开支的计划;

三是2000年后明显感觉日子过得宽松、富裕多了,花钱上也不那么吝啬了特别是对公益事业的支持,参加救灾、扶贫、解困等项目捐款,没之前那么心疼

书中的思岗县,在当时来说应该属于一个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农业县

乡镇财政全靠三提五统,那时候发不出工资很正常,能月月发出工资才不正常直到现在,一些地方的“普九”债务尚未还清

当时出去打工,尤其跟工程队出去搞建筑,一年收入大概在1万左右,去广东做电子工月工资1000以上,个体户赚得比干部多是普遍现象

身边有好多长辈,当时是干部,工资太少,经常拖欠,日子过不下去,辞职不干,没参加1997年之后公务员过渡现在公务员待遇高,们非常后悔

所以自认为书中的工资标准,总体经济状况,应该是比较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