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面小书店[系统]

20.女巫建国了解一下(11)

[新]

凯恩斯对于乐景说是与世界格格不入的怪物的这一点并不在意从小到大一直是众人眼中的怪物甚至自己也认为自己是怪物

所以好奇地问青年:“也是怪物吗?”

青年仿佛没注意到架在脖子上的匕首,含笑点点头

“也对杀人没感觉吗?”凯恩斯又问

青年眨了眨眼睛,没有回答的问题,反而问:“怎么看待杀人?”

青年眼中只有纯粹的好奇,哪怕被凯恩斯用匕首指着,眼中也没有任何针对凯恩斯的个人情绪凯恩斯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人

以为不会杀了?

不,能被全大陆通缉的男人不会这么天真

那么特别勇敢,不畏死亡?

凯恩斯觉得也不是这样

正在纠结间,发现了那个男人眼中跃跃欲试的探究之意

终于茅塞顿开

这个男人不是不怕死,是在漠视死亡以一种居高临下的优越姿态驾驭了对死亡的恐惧

就精神层面而言,征服了死亡

想明白这点后,一股电流自尾椎蔓延到大脑皮层,兴奋的缩紧了瞳孔,全身情不自禁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终于确定了这个男人毫无疑问也是个怪物

干脆利落地收回架在脖子上的匕首,看着的怪物同伴:“可以请喝一杯茶吗?”

青年露出一个亲切友好的笑容,微微颔首道:“当然可以”

于是在维克多瞠目结舌的目光中,号称杀人魔的半精灵和的猎物和平的坐在了一起,就这袅袅的茶香,相谈甚欢

不知为何,在想到主角之一是乐景那个可怕的怪物后,又不觉得很吃惊毕竟乐景可是平生所见最可怕的怪物了,那么大怪物降服小怪物好像也很正常?

……虽然没明白乐景是怎么通过那几句话化敌为友的

凯恩斯抿了一口热茶后,终于开始回答乐景的问题:“从小到大,对于杀人都没有特别的感觉对于来说,杀人就是如同吃饭喝水一般正常的事情,所以不理解为什么人类们给杀人赋予了那么多的定义想杀人,而又有足以杀人的力量,那么为什么不杀呢?”

半精灵看向乐景,目光满是困惑是真的在疑惑这些事不是传说中以杀人为乐的愉悦犯,也不是反社会人格,杀人也不会让有罪恶感对于来说,杀人只是【日常】的一部分

可以说凯恩斯完全是乐景从来没见过的类型

青年勾起唇角,露出一个堪称愉悦的笑容,让一直偷偷观察这边的黑猫惊恐地炸起了毛,差点来了个平地摔

“某种意义上来说,能够理解的想法”乐景抿了一口茶,隔着氤氲的茶香安静地回视迷茫的半精灵,“要来听听的过去吗?”

凯恩斯放下茶杯,端端正正地坐在椅子上,“愿闻其详”

乐景轻笑一声,开始缓缓讲诉的曾经

乐景是一个普通人

或者说,在尽可能的成为一个普通人

成绩永远维持在中等,为人处事也奉行中庸之道明明有一副符合社会审美的好相貌,却一直把自己打扮的不起眼

任何出格的事情都不会做,因为会引人注意

引人注意,就是最讨厌的事情一旦引人注意,被人探究到了的内在的话,作为【异类】的身份就彻底瞒不住了

虽然无所谓被人孤立或者攻击,敢这样做的人不介意让付出代价可是那样的话,估计就要跟母亲一样被关进精神病院了

虽然觉得母亲是一个正常人,但是医生和父亲都说母亲是天生的反社会人格,是潜在的犯罪分子所以当警察的父亲义无反顾地把母亲关进了精神病院

在看来,母亲太不小心了,而且也太过愚蠢既然选择了警察作为伴侣,那就要小心隐藏自己的异常因为自己的疏忽大意被父亲看出了异常,从而被关进精神病院,那是她咎由自取

如果是的话,一定会足够小心,不会让任何人看出自己的异常的

所以一直以来都扮演着一个平庸无聊的正常人

而且一直以来在父亲对的监控下,都表现的完美无缺,并且成功的从心理医生那里骗来了正常的评价

但是父亲身为警察的敏感和直觉并没有那么好糊弄,父亲一直没放松对的监控也许是表现的太过完美了?

还好热爱阅读,每当沉浸在书的世界中时,才能从父亲严密的监视下获得喘息的空间靠书琢磨万物,从而完善自己对世界的认知书,真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成就!

借由书籍构造的理想世界慰藉,才能在现实世界里苟延残喘,才能按部就班的上了一所不起眼的大学,选择了一个普通的专业,然后在父亲的安排下,成为了一名记者

多么可笑啊这个只能在阴影里生存的怪物,却偏偏成为了以揭露社会黑暗为宗旨的新闻记者

乐景原本以为将来必须要成为匡扶正义的时代守夜人,也为此痛苦的做下了抛弃中庸之道的决定然而很快就发现了,的很多同事比所奉行的中庸之道还要息事宁人,明哲保身于是立刻就放弃了之前的想法,变成了一个得过且过的社会老油子——因为这才是凡人的【日常】

如是这般工作了三年,乐景一直成功的扮演着自己的路人甲角色,兢兢业业,无人怀疑然后因为的“出色”表现,报社领导把提拔成了编辑

本来是这样春风得意志得意满的剧情发展,命运却突然来了个急转弯——老家传来了消息,父母出了车祸,当场死亡

老实说,初听到这个消息时,在寡淡的悲哀之下蕴藏的竟然是庞大的欣喜和如负释重

父母死了,没有人能束缚自己了

自由了!

有生第一次,真正的感受到了自己是活着的

然而父母的去世颇有种罗生门的色彩

因为肇事者是舅舅家的儿子,的表弟

表弟跪在面前痛哭流涕,说不是故意的,因为惊惶误把油门当成了刹车,结果造成了这项惨案

舅舅舅妈一家也跪在面前苦苦哀求,说表弟刚拿到驾照没几天,因为赶时间去医院看望生病的舅妈而闯了红灯,谁知却……们希望能原谅表弟

按照法律,表弟如果不是故意的话,那么只是违反了道路交通法,只需要负民事责任而不是刑事责任所以舅舅一家三口都咬定了表弟不是故意的的确,在外人看来,舅舅一家和自家向来和睦,根本没有任何深仇大恨,表弟也犯不着故意撞死自己的姑父姑姑

于是露出了微笑,轻声细语原谅了自己的表弟,换来表弟的感激和……得意

眯起双眼,露出一个人畜无害的笑容也许是因为一直以来奉行的中庸之道太完美了所以才会被表弟小看在表弟的认知里,一直都是一个唯唯诺诺的“爸宝男”

虽然父母死了确实松了口气,但是毫无疑问对父母还是有感情的,虽然稀薄,但是足够完成所谓的“复仇”

说到这里,乐景停了下来,喝了口茶润了润嗓子凯恩斯思考了一下,问:“是请了杀手吗?”

乐景惊讶的问道:“为什么这么说?”

凯恩斯诚实回答:“因为看起来很弱”

乐景笑了起来,冲凯恩斯摇了摇手指,语重心长的告诫道:“杀人的方法有很多,用刀子杀人只是其中最低端的一条”

凯恩斯不服气地问道:“那么是怎么做的?”

“很简单”青年漫不经心的喝了一口茶,声音清冽平淡,没有任何感情波动,“只是给做了一盘没有熟的见手青而已”

注意到凯恩斯疑惑的目光,青年解释道:“这是一种菌类,如果没熟就吃的话,轻则呕吐腹泻出现幻觉,重则昏睡不醒”

“告诉神志不清的,菌子中毒了,症状比较轻微,多喝水就好了……”青年微笑起来,若无其事地说道:“然后喂喝了一杯疯狗的唾液”

耐心地对凯恩斯这个中世纪原住民进行科普:“知道被疯狗咬了会得疯病而死吧?”

凯恩斯迷惑的点了点头

“那是因为疯狗的体液里含有一种叫做狂犬病毒的东西,这种病毒如果进了人体,人就会得和疯狗一样的疯病”

“这种病毒,如果细心保存的话,可以在体外存活一周的时间而且知道最妙的是什么吗?”青年兴致勃勃地问半精灵,黑眸在灯光下呈现较浅的琥珀色,此时正闪闪发光,“狂犬病的潜伏周期很长,最高的可以达到20年而的表弟,小时候被家里的狗抓伤过”

“当时没有打疫苗呢”青年右手撑着下巴,双眼弯成好看的月牙,“所以两个月后,表弟开始恶心,头晕,全身麻痒,然后几天后开始恐水,怕风,全身抽搐,最后全身瘫痪,呼吸和血液循环系统功能出现了衰竭,迅速陷入昏迷然后十几小时后,无比凄惨的死去整个过程只持续了短短的六天”

“这六天,一直都陪在身边的”青年笑着说:“狂犬病患者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理智全无,另一种是全程理智清醒,而那可怜的表弟,不巧是后一种呢”

维克多吞咽了下口水,小心翼翼地加入了谈话:“也就是说……?”

“全程清醒的目睹着自己的死亡哦”青年笑着肯定了黑猫的想法,随后叹了口气,目光颇有些索然无味,“从那以后就发现,杀人真是太简单不过的事情了”

尽管理智告诉不要再问下去,但是维克多还是忍不住好奇地问青年:“认为表弟故意杀了父母?为什么?”

“也好奇过呀然后调查过后才发现”乐景撇撇嘴,兴致缺缺的垂下眼睛:“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只是想这么做罢了”

“只是一个普通的为杀人而感到开心的愉悦犯罢了”